乡村春晚女性主体性与社会主义乡村文化以浙江(3)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丰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6]借用甘阳“通三统”的说法,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新文化需要继承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革命文化传统,需要批判地化用全球化和商业化文化,也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审视传统文化,汲取其精华,而农耕文化又是传统文化的主体[17]。乡村振兴作为国家战略的提出,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能走也不可能走资本主义城市消灭农村的道路已成为新时代的共识,而走城乡融合发展的道路不仅要求经济层面的城乡互哺,而且要求必须发展与其国家性质相一致的具有社会主义主体性的新文化。
源于浙江丽水、近年在全国乡村有燎原之势的乡村春晚,俨然已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文化先声。正如《乡村主体性与农民文化自信:乡村春晚的启示》中所述,农村改革和电视的普及加快了中国农村的全球化与现代化进程,也冲击了乡土中国的文化主体性。1983年以来,央视春晚将农耕文明以媒介景观的形式重新“民俗化”,使之成为高度媒介化的现代中国最受瞩目的春节仪式。然而,这个垄断性的“新民俗”媒介文化在内容上却无法完全满足中国乡村和农民的精神需要。在这样的语境下,村民自编自导自演的乡村春晚以“我们的节日”为口号蔚然成风,就“具有了深刻的含义……在这里,村民不再没有文化,不再是被呈现者和城市的‘他者’,而是作为主体登台,创造属于自己的文化。在更为实质的文化层面上,它代表了以村庄为单位的集体文化活动的回归”[1]。通过乡村春晚率先登上乡村集体文化舞台的,正是广大妇女。
二、文化实践中的女性:自我认同及家庭、社会地位提高
在乡村春晚中,数量最为庞大的参与者是主要承担家务劳动的退休妇女。以李庄村为例,登记在册的女性人口为310人,其中参与过春晚演出的人数约为48人。此48人中,达退休年龄(50岁)者为30人,其中50-59岁的19人、60岁以上的11人、40-49岁的11人、30-39岁的2人、30岁以下的5人。另外,负责核心工作的往往是家庭经济情况较为优越的中老年妇女,领头的文艺积极分子多为“老板娘”或个体户[注]李庄村建有微信“春晚统筹群”,负责晚会节目的策划、组织排练、集体舞蹈教学、服装道具购买等重要事务,总人数为10人,其中女性8人,3人为“老板娘”,1人为园林企业经营者,1人为民营幼儿园园长。。
城乡二元对立和性别化劳动分工的双重结构压力,压抑着农村妇女从私人领域进入公共领域参与公共事务的欲望和诉求,也束缚着她们潜能的全面发展。而通过春晚进入文化公共领域,既不直接导致由于性别化劳动分工所形成的家庭结构发生巨变,又能够利用集体文艺活动的公共性质反过来使妇女获得自我赋权、能力提升,也调整了家庭关系和社区关系。主要从事家务劳动而具有较少社会经验的妇女不约而同地说出了“以前不敢去”“怕做不好别人笑话”“现在脸皮变厚了”这样的话。在参与集体文艺活动之前,她们因不确定自己是否具有从事文艺表演或参与更广泛社会活动的能力,对在公共生活空间中展示自己感到羞怯和担忧。但通过参与文艺实践,她们获得了自我认同和来自他人的肯定:“原来我也能做到”“我甚至做得比别人还好”“她们还让我教”——这是她们自我赋权和获得自信的表达。
李庄村妇女D在访谈中表达出想要尽可能地表演好春晚和其他文艺活动的意愿:“但家里又忙,又要带小孩,又要帮老公的公司做账,所以,我老公的朋友就对我老公说我‘不务正业’,我觉得我现在做的就是我的一个无偿的事业,付出很多,也没有收入,但就是喜欢。”显然,对于男性来说,“正业”是为男性减少或消除家庭内部劳动的负担,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承担其他劳动,虽然“帮老公的公司做账”不属于家务劳动,但它却极有可能发生在家庭空间内部,对于妇女来说,这并不意味着走入公共领域,而文艺演出活动是具有真正驱动力的、具有社会公共性质的“事业”,它不是男性生产劳动中的附带劳动,而是通过文化的主体性实践来获得政治经济层面上的主体的再次解放,即使这项事业并不能带来经济收益。
文章来源:《妇女研究论丛》 网址: http://www.fnyjlczz.cn/qikandaodu/2021/0225/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