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赵捷:“最漫长的革命”(下)(2)
李玲:您多次强调参与性或者说参与式,这方面能不能多介绍点?
赵捷:前述例子,就是个典型的参与性活动,是个收集信息、分享信息并讨论和研究信息的过程,而且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间的交流与分享,是多赢的。只是,正式的参与性研究过程,半天是无法完成的。参与性——我用“性”,是想强调相关理念,而不只是方法。参与性基于多种理论,如应用人类、社会学中的群体动力学、心理学中的人本主义和多元智能等,当然还有成人教育理论。这是一套反传统的、非他者化的,以目标人群为核心和主体的理念和方法。运用得好,可以在某空间和时间内,让公平、多元和民主过程变得可以实践和操作,可以打破了原有的权利关系和等级界限,扩展知识生产的可能性,把解决冲突或利益的权利传递给利益相关者,让他们在过程中增强自己的权利,即通常说的赋权。当然,要成功地运作好参与性的调研与行动,是费时和费精力的,过程中还需要诸多的条件,并不容易。目前参与性的行动性研究,放在妇女学的研究视角下,也有很多值得反思的东西。
李玲:似乎话中有话,关于参与性,您还想说什么?
赵捷:这只是个人的感受。参与性方法,玩的是“我们”的学问。从字典看,“我们”这个词意指包括自己在内的若干人。可理解为“自己与其紧密相关的那个群体”。为凸显自己一方的内涵,有时会用“我”字来表达“我们”的意思,如“我家”“我单位”,来呈现复数的意义。“我们”有一种感召力,甚至是魔力,可以让人们逐渐地改变意识、行为和立场;让人们建立起责任、义务和关系网;让人们重新去思考你我她/ 他之间的关系、内与外的关系、上下级的关系,以及农民与专家、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进而思考怎样去挑战和重构一种平等、公正和多元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尽可能地去整合现有的各种社会资源,为实现共同的愿景,去实践和探索等等。不过,真正能领会和应用好“我们”,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基于最大限度地尊重、包容多元的基础之上。还要意识到“我们”永远是可以重组的;“我们”正是在重组当中,才能真正体现出其深远的可持续性。但其实我心里清楚,有些时候“我们”永远代替不了“我”。“个人的就是政治的”,这又是女权主义学术的原则。群体意志不可能完全取代个体的愿望。或者说,我们不能总是不考虑个人意愿。不考虑,这其实也算是一种不公正。有你,有我,才会有“我们”。如果没有你与我,“我们”就会是空的。而“我们”的模糊性,大而化之,往往会忽略某些个体的利益,会忽略了多元的存在。这样的忽略,尽管有“我们”支撑着,但群体间可能已经暗藏着一定的距离;或者说会有些潜在的风险。粗略地以为某一方的意愿,会包括众人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去决策做某些事情,就有可能引起新的问题。我们在推动农村妇女发展的行动性研究中,若遇到而忽视和不深究,就因为迷信“我们”。我想说的就是,“我们”是需要被过滤,要清楚“我们”之中都有谁,除了活动中的角色和责任外,还有不同的立场和价值观,这些东西,不是轻易就可以整合的;不同的立场和价值观,都需要被尊重。如果过度地应用“我们”,可能会模糊了那些原本应当澄清的差异。而事实是,只有弄清了它们的存在,才谈得上尊重。只有真正尊重差异,“我们”才会释放出能量。再说了,有时这种全身心的参与和投入,把别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做,从另外的角度看,可能是侵占了他人的空间;作为个体,还有可能会失去“自由”,失去其他的选择机会。哦,这可能说得有点远了吧。
李玲:不是说远了,而是更深了,妇女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很有意思!您有些什么重要的学术成果,可供借鉴学习?
赵捷:我个人可供分享的成果,远比不上很多著书立说的学者。这些年来,我在国内妇女学研究领域的核心刊物 《妇女研究论丛》上发表过一些文章,如《健康与女权:妇女卫生保健的非医学模式思考》(1996年第4期)、《关于农村妇女素质与发展的思考”(1999年第1期)、《妇女健康:10年推进过程中的喜悦与担忧》(2005年第5期)、《“赋权与互动:一次成功的倡导活动——如何与女童一起工作》(2007年第2期)等。在《中国妇女报》上发表过《生育健康中的女性困惑》《赋权农妇:告别疾病与贫困》《云南的妇女研究》《发展进程中“妇女素质低”的问题探讨》《让我们重建母爱》《在沉默的背后》等署名文章;在《云南社会科学》《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及其他省区的学术刊物上,也发表过与妇女研究相关的文章。另外,独立完成的专著有《永不安分的女魂——基诺族女性》(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亲人和亲情——基诺族家庭实录》(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合作专著有《发展与妇女素质及权益》(云南民族出版社,2001)、《男女平等与发展——云南小康社会的性别分析与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等。担任主编的有《生育健康以妇女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独木成林——案例研究与社会性别主流化》(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中国与北欧国家的视角:全球化与本伦背景下的性别平等促进》(云南人民出版社,2012)、《遏制拐卖——从打到防的探索》(云南人民出版社,2015)、《反对拐卖——行动与研究的反思》(云南人民出版社,2015)。曾统稿编译了《社会性别分析与林业培训手册》(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担任副主编的有《妇女社会学——中国的本土经验与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性别平等与村务管理——农村干部读本》(云南人民出版社,2013)等。另外,基于参加海外妇女学学者的相关研究,在澳大利亚、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出版的相关书籍中发表过学术论文等。再有就是相关实地调研和项目报告了。
文章来源:《妇女研究论丛》 网址: http://www.fnyjlczz.cn/zonghexinwen/2020/1008/331.html